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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老年乒乓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是内蒙古大学离退休人员乒乓球爱好者的群众性体育组织。

第二条 本协会受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的管理,是内蒙古大学老年体协下属的成员组织。

第三条 本乒协的宗旨是:“以球会友、增强体质”,努力让更多的离退休人员投身到乒乓球运动中来,促进会员间的相互交流,提高会员的技艺水平,组织好离退休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乒乓球比赛,并组织球队积极参加校外乒乓球赛事。推动离退休人员乒乓球活动的不断发展,增进内大离退休人员乒协与相关体育组织间的友谊和合作,更好地为学校建设和发展作贡献。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会员采取自愿原则,凡内蒙古大学离退休人员者,承认本协会章程者,均可申请注册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在本协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与本协会举行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4、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5、有获得教练指导的权利(协会不定期聘请)。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内蒙古大学离退休人员乒乓球协会章程》。

2、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无故中途退出。

3、按时交纳会费。

第三章 组 织

第七条 本协会一切事务的决定依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

第八条 内蒙古大学离退休人员乒乓球协会领导成员职位设置:会长1人、副会长1人。

第九条 所设职位经全体会员推荐和民主选举产生,原则上每三年选举一次(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可随时增选)。

第四章 竞 赛

第十条 所有会员在赛场上,必须坚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本着“重在参与”、“更高、更快、更强”的精神,树立良好的内大人形象。

第十一条 在比赛中,要尊重对手,服从裁判;如对裁判有异议时,可通过领队和裁判进行交涉。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二条 经费来源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拨款,各单位、学院赞助款,会员会费收入,社会或个人资助、捐赠等。

第十三条 本协会经费由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专款单列监管。经费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在本会,本着节简量力的原则,专项用于群众性的赛事及与赛事有关的经费支出。

第十四条 经费要有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