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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2015-06-16

 

内蒙古大学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
 
           
        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以下简称离退休工作)是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具有长远而重要的意义。为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离退休人员的各项政策,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设立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领导担任,成员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团委、工会、人事处、财务处、后勤处和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负责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离退休人员的各项政策,研究处理离退休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协调涉及离退休工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重大问题向学校党委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上级政策落实情况。
        (二)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实施对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全面协调、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各单位、各部门的离退休工作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学院党总支书记负责,对离退休人员进行管理和服务。

二、管理与服务体制
         (一)离退休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实行学校统一领导,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离休干部和省厅级退休干部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以离退休人员管理处为主,相关单位和学院协助配合;其他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以原所在单位为主,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实行宏观管理,并协助做好有关工作。艺术学院、交通学院离退休工作由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部门负责。
        (二)省厅级退休干部的党组织关系转入离休干部直属党支部,离休干部直属党支部负责离休干部和省厅级退休干部的组织生活和思想政治建设等方面工作;其他退休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入原所在单位的退休党支部,退休人员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和思想政治建设由所属党总支指导开展。
        (三)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要与各单位、各部门密切协作,积极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把离退休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做好离退休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服务工作到位、解决问题到位,把服务贯穿于管理工作中,全心全意为离退休人员服务。

三、机构和部门职责
        (一)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召开全校离退休工作会议,部署工作,听取离退休工作汇报,研究并解决离退休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表彰离退休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督促、指导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小组,认真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3.定期通过通报会、座谈会等形式,向离退休人员通报学校情况,听取离退休人员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积极改善离退休人员活动中心的软硬件设施,为离退休人员提供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展示平台,满足离退休人员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
    5.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离退休人员帮困机制。
        (二)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职责
    1.负责协调学校定期召开全校离退休工作会议、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离退休人员座谈会,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负责办理离退休人员注册建档,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和身体情况;
    3.负责接待离退休人员来信来访,听取离退休人员反应的情况和要求,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处理、解决和反馈有关信息;
    4.负责组织落实有关离退休人员参加会议、听取报告、阅读文件、政治学习和参观考察活动等政治待遇;
    5.负责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落实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医疗、住房等生活待遇;
    6.负责建立健全离退休人员活动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处于良好状态,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文化待遇;
    7.积极为离退休人员自管会、老年体协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支持、指导离退休人员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
    8.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好离退休人员的丧葬事宜;
    9.看望慰问生病住院、外省居住的离退休人员;重大节日协同学校领导看望慰问离退休人员;
    10.承担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有关离退休工作。
        (三)离退休人员原所在单位职责
    1.党政领导要把关心照顾离退休人员和发挥他们的作用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在班子换届、调整交接工作时,要安排好离退休工作的交接事宜;
    2.党总支要加强退休人员党支部建设,发挥退休人员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关心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定期向离退休人员通报学校和本单位改革建设发展情况,邀请他们参加本单位举办的重大活动,支持和鼓励离退休人员为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
    4.建立与离退休人员联系的制度,了解和掌握所属离退休人员的思想、生活和身体健康状况,主动为其排忧解难办实事,做好关爱工作;
    5.负责本单位重大节日慰问和对生病住院的离退休人员进行看望慰问;
    6.支持本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开展活动;
    7.负责做好本单位离退休人员逝世后的丧葬事宜。
(四)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1.党政办公室负责落实离退休校级领导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和听取有关报告等活动安排,按照校党委的安排,组织重大节日走访慰问离休人员及省厅级退休领导工作;
    2.组织部负责办理离休干部提高政治和生活待遇的审批手续,调查处理离退休干部反映的有关问题,落实离退休人员的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
    3.宣传部负责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我校离退休工作及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
    4.团委负责积极倡导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发动和组织青年学生为离退休人员提供服务;
    5.工会负责安排离退休人员体检及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工作;
    6.人事处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离退休费及各种补贴的调整审核,以及办理丧葬费、抚恤金、遗属补助等事项;
    7.财务处负责落实离退休工作经费,按照政策发放离退休费和各项补贴;
    8.后勤处和服务中心负责离退休人员住房、水、电、暖的维修、维护工作,建立离退休人员医疗保健长效机制,建立重点病人的医疗档案,制定医疗方案。

四、积极发挥离退休人员作用
        (一)动员、鼓励离退休老干部积极参与关心下一代、教学督导、特邀党建组织员和科技指导活动,起到围绕中心、配合补充的作用。
        (二)针对大学生和青年教师的党课教育、科技辅导、心理咨询、理论研究等方面,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挥好传帮带的作用。
        (三)发挥离退休老干部的经验优势,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