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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各岗位职责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主要职责

1.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研究和拟定学校离退休工作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贯彻实施。

2.按照政策规定,做好离退休人员政治待遇、生活待遇、文化待遇和社会待遇的落实工作。

3.按照学校离退休二级管理服务工作规定,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承担学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老教授协会的日常工作。指导老年教育中心和老年体协开展工作。

5.开展适合老同志特点的宣传教育、参观游览、医疗保健、文体娱乐等健康有益的活动,增添正能量。 

6.做好离退休人员数据库的建设,用信息化带动精准化和规范化服务。

7.协助各单位、学院做好离退休去世人员的丧葬事宜。

8.承办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事项。

 

处长职责

1.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全面工作;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2.督促和指导全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个人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3.负责离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典型人物宣传,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领示范。

4.负责做好离退休人员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5.负责指导和督查各单位、各学院对离退休人员四项待遇的落实情况。安排好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工作。

6.负责本处经费的预算和审批工作。

7.组织指导开展大型文体活动和其他集体性的活动。

8.协助做好学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老教授协会的日常工作;指导老年教育和老年体协开展工作。

9.承办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事项。

 

副处长职责

1.协助处长完成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处长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职期间,代理处长主持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的日常工作。

2.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党支部建设,安排好主题党日活动和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政治素质。

3.负责做好来访接待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情并逐级上报。

4.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刊物、网页等平台发布信息的最终审定工作。

5.协助处长做好离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6.协助处长做好处内经费预算,奖励性津贴核算初审工作。

7.协助处长做好大型文体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实施工作。

8.完成校领导和处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综合服务科工作职责

1.协助处领导做好来访接待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情并逐级上报。

2.负责起草本处的工作计划总结、调研方案和请示报告工作。

3.负责本处收发文件管理、订阅报刊杂志、汇总各类报表和印章护照的保管。

4.负责本处固定资产的购置、报废申报工作及活动用品采购工作。

5.负责本处网页更新及宣传报道工作,并推送新闻稿件。

6.负责本处经费网上报销业务、外出订票和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

7.负责做好综合安全治理工作,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定期排查安全隐患。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体服务科工作职责

1.协助处领导做好来访接待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情并逐级上报。

2.协助处领导做好离退休人员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年度文体活动的计划、实施和宣传报道。

3.负责同自治区老年活动组织加强联络,落实开展相关活动。

4.负责指导老年体协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文体活动和日常活动开展和联络工作。

5.负责活动中心的建设、活动器材日常使用维护工作。

6.协助完成老年教育中心计划实施工作。

7.协助关工委和老教授协会的日常服务和联络工作,建立退休专家数据库。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管理服务科工作职责

1.协助处领导做好来访接待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情并逐级上报。 

2.负责离退休人员数据库的建设、更新,做好统计数据报送工作。

3.负责离休、退休省厅级干部医疗保健、体检等管理与服务工作。

4.负责离退休人员走访慰问工作,做到精准服务,做好年初慰问计划和困难补助的发放工作。

5.做好易地长期居住退休人员的联系接洽工作。

6.协助离休直属党支部、机关退休第二党支部开展工作。

7.协助原单位、配合家属做好去世人员丧葬事宜,做好遗属的安抚和慰问工作。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