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老年钓鱼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是内蒙古大学离退休人员钓鱼爱好者的群众性体育组织。
第二条 本协会受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的管理,是内蒙古大学老年体协下属的成员组织。
第三条 内蒙古大学老年钓鱼协会的宗旨是:发展内蒙古大学老年钓鱼事业,丰富活跃退休教职工文体活动;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为提高会员钓鱼技术服务。
第二章 活 动
第四条 组织会员学习钓鱼专业技能知识,组织讲座研讨,提高钓
鱼技术水平。
第五条 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群众性钓鱼竞技、娱乐活动,每年组织两次钓鱼活动(其中一为竞赛)。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内蒙古大学正式退休的教职工,承认协会章程,均可加入本会。经批准后,成为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力。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一、 遵守内蒙古大学老年钓鱼协会章程。
二、 执行本协会的各项协议,维护本会的利益。
三、 缴纳会费。
第四章 经 费
第九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拨款,各单位、学院赞助款,会员会费收入,社会或个人资助、捐赠等。
第十条 本会经费由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专款单列监管。经费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在本会,本着节简量力的原则,专项用于群众性的台球赛事及与赛事有关的经费支出。
第五章 组 织
第十一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两年召开一届,审议上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决定本会的重大问题,选举新一届理事会,修订本会章程。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其常设机构理事会负责本会的常务工作。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实行理事长领导下的理事分工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