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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老年舞蹈协会章程

一、宗  旨:

本协会是内蒙古大学离退休人员舞蹈爱好者的群众性体育组织。

本协会受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的管理,是内蒙古大学老年体协下属的成员组织。

老年舞蹈队以丰富广大爱好舞蹈的退休教职工的晚年生活,提高老同志的文化生活质量,发挥老同志的特长为宗旨。

二、职  能:

老年舞蹈队作为学校的一支老年文艺队伍,除自娱自乐外,还应参加学校、离退休处组织的联谊活动及代表学校参加自治区老干部局、驻呼市高校、呼市各街道办事处举办的文艺比赛及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演出任务。

三、加入舞蹈队的条件:

1、凡为我校退休教职工都有资格报名参加老年舞蹈队,通过面试后方可成为舞蹈队队员。

2、凡要参加老年舞蹈队的人员,须到内蒙古大学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报名,报名时交1寸免冠照片一张。

四、舞蹈队队长职责:

队长要负责舞蹈队的全面工作,包括考勤、组织排练、督促排练、考察排练情况等,关心队员并听取队员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及建议,及时解决训练中的问题与困难。

五、舞蹈队队员要求与职责:

1、凡参加老年舞蹈队的成员,须明确舞蹈队纪律,并严格遵守,服从组织安排,遵守舞蹈队的各项制度、纪律。

2、凡参加老年舞蹈队的成员,排练时要听从管理人员及舞蹈队队长的统一指挥,态度端正,团结合作,注意形象。

3、凡参加老年舞蹈队的成员,演出时注意本队形象,每次演出时,须认真对待,全心投入。

4、凡参加老年舞蹈队的成员,均在活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位签到,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请假。

5、内大老年舞蹈队活动演出时,光盘、磁带、饰物、服装等所需物品由离退休处提供,使用后交还处内统一保管。

6、饰物、服装交还处里时,要干净、整齐、完好无损,如有撕坏、破损等现象,请修补后归还或原价赔偿。

7、离退休人员活动中心二楼大厅作为舞蹈队排练使用场地,每位队员必须爱护桌椅等公共设施,排练结束后,把桌椅移回原位置;排练过程中要保持活动中心大厅的清洁。

六、本协会经费来源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拨款,各单位、学院赞助款,会员会费收入,社会或个人资助、捐赠等。本协会经费由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专款单列监管。经费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在本会,本着节简量力的原则,专项用于群众性的赛事及与赛事有关的经费支出。

经费要有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