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老年拳剑操协会章程

第一条 本协会是内蒙古大学离退休人员太极拳剑操爱好者的群众性体育组织。

第二条 本协会受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的管理,是内蒙古大学老年体协下属的成员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坚持以承传祖国太极拳剑操精神,弘扬太极文化、活跃离退休文化生活,努力搞好自身锻炼,增强体质。促进拳剑操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为增强离退休同志们的身心健康、团结和友谊而不懈努力。

第四条 凡属内蒙古大学正式退休的人员,承认本会章程,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履行入会登记手续,即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本会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六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

第七条 理事会职责:(1)根据会员大会决议和实际需要制定各项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2)推进并检查总结本会工作;(3)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拨款,各单位、学院赞助款,会员会费收入,社会或个人资助、捐赠等。

第九条 本协会经费由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专款单列监管。经费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在本会,本着节简量力的原则,专项用于群众性的台球赛事及与赛事有关的经费支出。

第十条 凡本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监督本会各项活动实施及费用开支情况的权力。